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全力支持,认真落实任务分工。支持综合保税区制度创新,率先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经验,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积极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综合保税区发展质量,协同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综合保税区的申请设立、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