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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处罚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9-01-30 | 535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处罚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外汇违法违规无处遁形

12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今年第六批、共计15起外汇违规案例,其中包括4家银行、4家企业及7起个人外汇违规案例。外汇局在通报中首次披露,对企业外汇违规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个人外汇违规行为已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将相关违规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截至目前,2018年以来,外汇局已经通报了六批、共计130起外汇违规案例。

在此次通报中,7起个人外汇违规案例包括4起非法买卖外汇案和3起分拆逃汇案,相关个人均被实施了“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如,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周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币,违规金额折合1401.21万元人民币。外汇局对其处以罚款140.12万元人民币,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实施‘关注名单’管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加大个人和企业违规成本。”外汇局有关人士介绍,2015年起,企业外汇违规处罚信息开始纳入征信系统;2016年起,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在全国上线运行,外汇局对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实施“关注名单”管理。

据介绍,一旦被纳入“关注名单”,其关注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2年。在关注期限内,“关注名单”内的个人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除了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提供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银行也会按照真实性审核原则,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对个人和企业来说,一旦外汇违规处罚信息被纳入征信系统,可能影响其办理外汇、信贷等相关业务,银行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一旦发现违规信息,相关业务的审核可能更为严格。

此次,外汇局还通报了银行虚假贸易转口案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外汇局有关人士表示,部分银行在拓展业务及客户过程中,展业原则未能切实落到实处,内部管控不到位,业务操作把关不严,导致出现重大违规案件。

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凭企业虚假合同和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被处以罚没款280万元人民币。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业务时,未尽审核责任,未按规定对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被处以罚没款307.3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