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证书状况”中列明获得的每张资质认定证书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和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可通过直报系统审核、查询和统计由本单位发证或者归口的检验检测机构上报统计数据的情况。数据审核过程中发现上报数据有问题的,应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解决。
(四)认可机构填报要求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应按照统计调查表的要求填写2019年度相关业务数据信息,并协助完成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其他司局对认可工作有统计要求需要另行提交统计数据的,还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提供。
四、工作要求
(一)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是获取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数据的重要工作,是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加强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监管、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质量提升的重要基础。本次统计工作时间较往年提前,且完成时限处于春节假期前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在结合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经费、人力以及组织保障方面的支持,制定工作方案和进度表,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统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各有关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整理归纳有关数据信息并及时上报。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以及故意瞒报、错报、漏报的,资质认定部门将依具体情况,采取警告、公告、不再受理其资质认定申请和列为异常检验检测机构等措施予以处理。
(三)统计工作启动后,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实施不力、拖延不报、数据不实等问题。
联 系 人:认可检测司 张世鹤、杨慧莹、谢澄
联系电话:010-58116300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报告格式(2019年度)
2.国家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格式(2019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