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调解会员单位与企业的检测质量纠纷。
(十) 免费为会员建立宣传平台。开展与国内外相关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会员单位可免费在协会会刊、网站上及其他渠道作宣传;会员单位授予协会会员证书、理事单位发放理事匾牌;进行网站友情链接、在协会举办活动期间进行新产品推介等。
(十一) 承办相关政府部门委托的事项与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团体会员,会员吸收对象包括各领域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测试机构、具备产品检验能力的企业、相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咨询服务机构等。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拟入会申请登记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对理事会做出的惩戒,向监事会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二)监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0元;
(四)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五)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六)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行约行规以及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惩戒。